1、房地产继承公证后可以舍弃继承吗
房地产继承公证后,通常情况下是不可以够舍弃继承的。一旦当事人明确表示舍弃遗产继承,并且该决定已经过公证程序确认,那样这一决定一般被视为不可撤销。
1.在公证过程中,当事人已经对所有有关事实进行了确认,并赞同公证书上的内容,因此公证书一旦出具便具备法律效力。
2.虽然通常情况下公证后的舍弃继承决定不可撤销,但假如当事人觉得公证处出具的证明存在问题,或者公证处考虑的问题不够客观全方位,可以向公证处提出撤销公证书的需要。
3.假如当事人在公证时已经对所有事实知情并赞同公证书内容,法律快车提醒,那样法院一般不会受理撤销公证书的申请。
2、怎么样办理舍弃继承权公证
办理舍弃继承权公证需要遵循肯定的程序和提交必要的材料:
1.当事人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舍弃继承权公证需要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别人代理。假如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公证处可以派公证员到其居住地办理。
2.在申办舍弃继承权公证时,当事人需要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与本人签字的舍弃继承权声明书。
3.公证处会向当事人说明其权利、义务及舍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以确保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