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互联网借贷风险有什么?
1、平台跑路风险。
2016年是网络金融监管元年,虽然银监会的《互联网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方法》颁布将来,加之各部门加大对点对点平台的排查,问题平台数目有所降低,但点对点平台跑路仍时有发生,紧急侵害投资人的利益。归结起来主如果因为经营不善而致使资金链断裂或本身就是恶意诈骗。
2、非法筹资风险。
目前,非法筹资活动呈现明显的互联网化趋势。一方面,传统非法筹资从线下向线上进步,打着网络“金融革新”幌子推行非法筹资;其次,网络金融有关业态的非法筹资风险也充分显现,其中以点对点互联网借贷范围的非法筹资风险最为突出。假如点对点平台运营商发布不真实的高利“借款标”募筹资金,短期内募集很多资金后用于自己生产经营,有些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这种行为就是非法筹资的典型案例。
3、信用风险。
究其缘由,主要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借款人的信用评级还不够健全。因为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点对点互联网借贷平台很难获得比较全方位的借款人信用信息,因此总是很难甄别借款人的信用水平,很难比较准确得出对借款人的信用评级。二是信用数据共享机制缺少。现在,点对点互联网借贷平台还很难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看借款人信用记录或者将借款人违约记录录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平台之间的顾客信用数据也没达成共享,违约本钱较低。三是发放净值标。为了满足投资人对放贷资金的流动性需要,不少点对点互联网借贷平台发放净值标。投资者通过净值标这个杠杆进行反复借入借出,其杠杆率甚至达到5|10倍。净值标实质上延长了信用链条,一旦链条上的某个环节断裂,就会引发整个链条的信用风险。
4、流动性风险。
点对点互联网借贷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来源于于平台的拆标行为和保本保息承诺。拆标行为和保本保息承诺让平台承担了资金垫付的巨大重压。点对点互联网借贷平台的自有资金总是不足以应付集中到期或很多提现的挤兑状况,结果引发流动性风险。
p2p平台应该拥有哪些资质?
1、ICP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方法》明确未获得ICP经营许可证的不能拓展点对点网贷业务。
2、银行存管
《互联网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方法》明确点对点平台资金需要银行存管。
3、国家信息管理软件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
《互联网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方法》第三章第十八条显示,“互联网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根据国家互联网安全有关规定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规范的需要,拓展信息管理软件定级备案和等级测试,也就是网站定级保护备案。
4、存量超标资产消化
《互联网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方法》明确个人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低于20万元,企业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低于100万元。
5、其他
还有依据银监会官方网站发布《互联网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引导》进行有关信息披露;超级放贷人模式的债权出售需要停止等等。
p2p网贷运营方案是什么样的?
p2p网贷平台主要经营模式主要有四类:
1、担保机构担保买卖模式,这也是最安全的点对点模式。此类平台作为中介,平台不吸储,不放贷,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由合作的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提供双重担保。
2、“点对点平台下的债权合同出售模式”的宜信模式。
可以称之为“多对多”模式,借款需要和投资都是打散组合的,甚至有由宜信负责人唐宁自己作为最大债权人将资金出借给借款人,然后获得债权对其分割,通过债权出售形式将债权转移给其他投资人,获得借贷资金。宜信也因其特殊的借贷模式,拟定了“双向散打”封控,通过个人发放贷款的形式,获得一年期的债权,宜信将这笔债权进行金额及期限的同时拆分,如此一来,宜信借助资金和期限的交错配比,不断吸引资金,一边发放贷款获得债权,一边不断将金额与期限的错配,不断进行拆分出售,宜信模式的特征是可复制性强,进步快。其构架体系可以看作是左侧对接资产,右侧对接债权,宜信的平衡系数是对外放贷金额需要大于或等于出售债权,假如放贷金额实质小于出售债权,等于出售没有的债权,依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筹资等活动的公告》,是非法筹资范畴。
3、大型金融集团推出的网络服务平台。
如:平安的陆金所和国联的易通贷;此类平台有大集团的背景,且是由传统金融行业向网络布局,因此在业务模式上金融色彩更浓,更“科班”。还拿封控来讲,易通贷的点对点业务依旧使用线下的借款人审核,并与担保公司合作进行业务担保,还从境外挖了专业团队来做风控。线下审核、全额担保虽然是比较靠谱的方法,但本钱并不是所有些网贷平台都能负担,没办法作为行业标准配置进行推广。
4、以买卖参数为基点,结合O2O的综合买卖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