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需要的,按比率分配。
律师补充:
公司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
2、公告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公告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公告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公告书的自首次公告之日起九1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登记债权。债权人申报期债券,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情,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4、拟定清算策略,财产处置应依下列顺序安排:第一顺序,支付清算成本、职工薪资和劳动保险成本,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第二顺序,按第一顺序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股东的出资比率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一顺序清偿前,不能分配给股东。
5、确定并推行清算策略。清算组拟定的清算策略,应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策略实行。
6、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
7、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应将经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确认文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拟定清算策略,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成本、职工的薪资、社会保险成本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股东的出资比率分配,股份公司根据股东持有些股份比率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能拓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根据前款规定清偿前,不能分配给股东。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宪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