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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工伤职工待遇问题

www.cndwj.com 2025-09-10 劳动纠纷

在本省行政地区内,用人单位跨区域变更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地,原参保工伤职工随同用人单位变更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地并继续参保交费后新发生的成本,由变更后的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在本省行政地区内,未按规定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跨区域变更注册地,该职工申请先行支付的,由提出先行支付申请时用人单位注册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经办。退休后经工伤认定并被鉴别为一级至四级的下列职员,自劳动能力鉴别结论作出次月起,参照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退休后工伤保险按期待遇调整策略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按期补差待遇,但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1.过去从事接触职业病风险作业、当时没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职位后被诊断或者鉴别为职业病,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风险作业的职员;

2.已按项目参保等方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已经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职员。上述职员劳动能力鉴别结论作出次月时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低于退休前12个月平均月交费薪资与伤残津贴系数之积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补差数额,并由工伤保险基金自劳动能力鉴别结论作出次月起支付补差数额。

补差后仍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上述第一种情形中的职业患者员,其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别书)中明确的用人单位,在该职工从业期间未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差额。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别为职业病且入职不足1个月的,其本人薪资根据该职工发生工伤前12个月用人单位职工平均月交费薪资计算。本人薪资高于发生工伤当月统筹区域职工平均薪资300%的,根据统筹区域职工平均薪资的300%计算;低于发生工伤当月统筹区域职工平均薪资60%的,根据统筹区域职工平均薪资的60%计算。上述职工发生工伤前,用人单位参保交费超越1个月但不足12个月的,其本人薪资根据实质发生的月平均交费薪资计算;用人单位参保交费不足1个月的,其本人薪资根据该职工受伤当月用人单位职工平均月交费薪资计算。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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