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房价高涨,不少夫妻不可能一下子全额出资买房,贷款买房成为很多新婚夫妻购房的最佳选择,而且不少都是结婚以前一方给首付,结婚以后一同还贷,假如离婚,那样房子增值部分是可以需要分割的。
关于离婚房地产分割,常常有当事人咨询如此的问题:假如夫妻一方结婚以前购房,结婚以后夫妻一同还贷,且房子产权登记在结婚以前一方名下,夫妻离婚时,该房地产如何分割?
对于此类房地产的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几个方面处置建议:
1、法律第一尊重夫妻双方的处置建议,由双方协议处置,假如可以达成一致建议,只须内容不违法,不侵害别人利益即可;
2、假如没办法达成共识的,就房子所有权方面,则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第三,结婚以后一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即对结婚以后还贷的款项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一同还贷的款项数额,银行对账单即可证明。
4、对按揭房子在结婚以后的增值,应考虑他们参与还贷的实质状况,对其作出公平适当的补偿。
了解了对于结婚以后一同还款可以分割,还有一个问题是双方最关心的,那就是对一同还贷款项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该如何计算?现在比较倾向的做法是:在明确首付款、按揭贷款总额、利息总额、一同还贷的总额、房子现值等数据的基础上,用结婚以后一同还贷款÷房子总价款×房子现值÷2,即得出另一方补偿的数额。
日常夫妻之间对于一同还贷的房子一般约定不明,一个是为了碍于面子,第二个是对于日后婚姻风险的评估不够,其实夫妻之间作出财产尤其是房地产的约定是非常有必要的,并非说如此等于否定夫妻间的感情,而日常屡屡出现因房地产纠纷的事件也说明,财产约定不明带来的麻烦,假如双方对于结婚以前房地产结婚以后还贷的房地产分割问题协商不成,闹到离婚的地步最好可以委托一个离婚房地产分割专业的律师介入,可以更好的保障我们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