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职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导致病人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将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至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的伤残等级为一至十级: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
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
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伤残,赔偿指数80%;
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赔偿指数70%;
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赔偿指数60%;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赔偿指数40%;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赔偿指数20%;
赔偿指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