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区域)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外国(区域)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表》(原件);2、批准证书(原件);
3、企业的申请报告(原件); 4、境外企业的开始营业证明和银行资信证明; 5、首席代表和一般代表的任命书及其简历和有效身份证明; 6、住所用证明,房子产权证或土地用证,如果是出租还需提供出租期限至少一年的出租协议; 7、其他有关材料。律商网 > 律师入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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