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一个无形的资产,在用商标过程中,除去禁止别人擅自用商标,商标权利人也不可以对商标任性妄为,一旦使用方法不对,就会被认定为违法用商标。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在用商标的时候,应该防止使用方法不对的状况,主要防止以下几种表现:
1、自己又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但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2、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后,原注册人没申请续展却仍然继续用井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3、广告宣传中商标使用方法不对。如在广告语中,用别人的商标抬高自己商标的知名度或者以我们的商标贬抑别人商标的行为。
4、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猫图形商标),在实质用中混淆纯听觉的意义注册商标(如熊猫文字商标)的行为,或者纯听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描图形商标),在实质用中混淆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并导致买家误认的行为。
5、组合商标用不规范的行为。组合商标用是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种产品上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的行为。
依据国内商标法规定,下列标志不能作为商标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字、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与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址的名字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字、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字、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赞同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字、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赞同或者不容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推行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字、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好的影响的。
商标是一个企业的要紧标志,在实质中都需要企业合法用商标,如果不确定自己对商标做的改动是不是合法,建议可以找个专业的常识产权律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