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承租方: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它合法拥有些厂房出租给乙方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共识并签定合同如下:
1、 出租厂房状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出租建筑面积为 平米。厂房种类为
结构。
2、 厂房起付日期和出租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出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出租期 年。
3、出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出租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需要,经甲方赞同后重新签订出租合同。
3、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法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出租每天每平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出租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近日向甲方支付租金。
4、 其他成本
1、出租期间,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成本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出租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天每平米物业管理费为 元。
5、厂房用需要和修理责任
1、
出租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毁或问题时,应准时公告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公告后的3日内进行修理。逾期不修理的,乙方可代为修理,成本由甲方承担。
2、
出租期间,乙方应合理用并爱惜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方法不对或不合理用,导致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毁或发生问题的,乙方应负责修理。乙方拒不修理,甲方可代为修理,成本由乙方承担。
3、
出租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用和安全的状况。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保养维护,应提前3日公告乙方。检查保养维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降低对乙方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赞同,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6、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出租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赞同,假如擅自中途转租出售,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出租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用状况。
7、出租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出租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借助厂房出租进行非法活动。
2、 出租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帮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出租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是什么原因和市政动迁导致本合同没办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出租期间,乙方可依据我们的经营特征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能破坏原房结构,装修成本由乙方自负,出租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 出租期间,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成本由乙方自理。
6、 出租期间,乙方应准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所有成本,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出租协议。
7、 出租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不然由此导致所有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8、其他条约
1、 出租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出租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 出租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负所有责任给予赔偿。
3、 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成本由乙方承担。
4、 出租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字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出租合同条约不变,继续实行到合同期满。
5、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浪费时间,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质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质用电电费。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需要依法一同协商解决。
10、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