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产分割有法可依的离婚程序
1、双方先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则发放离婚证。
3、当事人从获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置等事情协商一致的建议。
2、财产分割有异议不认可离婚如何处置
若在财产分割上出现分歧并未能达成协议,致使没办法顺利解除婚姻关系,那样你是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的。
而法院在此过程中,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秉持公正公平与对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妥善的调解与裁决。
假如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房子价值及其所有权上,双方仍旧没办法协商一致,那样这将交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定程序来处置,具体状况如下所述:
第一,假如双方都坚持需要获得该房子的所有权,且想通过竞标方法获得,那样应该得到法庭的批准;
第二,当其中一方向法庭声称拥有此房地产的所有权时,法院将会指派一家评估机构,根据目前市场的价格对此座房子进行估值,此时获得房地产所有权的一方需要给他们相应的经济补偿;
最后,倘若两个人都没提出拥有房地产所有权的需要,那样依据当事人的诉求,法院会对该房子进行公开拍卖,同时,也会将拍卖所得的款项进行合理分配。
对于夫妻双方以文字契约的形式明确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结婚以前个人财产的归属性质为各自主管、共享或者部分主管、部分共享的,在正式离婚时,应当根据这份约定来处置有关事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些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双方先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则发放离婚证。
3、当事人从获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