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结婚以后房地产证除名应怎么样操作
第一,当使用协商方法解除婚姻关系并办理有关房地产证过户时,离婚双方需根据以下步骤筹备所需文件前往当地房产买卖中心进行办理:
1.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需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者民政档案部门印章);
3.离婚证书及其可以明确表明是结婚以后一同财产的有关资料;
4.填写好《房子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5.携带房子所有权证(同时包含房子共有权证)等所有有关证件前往当地房产买卖中心进行办理。
除此之外,若离婚协议书中并未标明原先婚姻登记的具体日期,那样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明文件。
第二,假如选择以诉讼方法终结婚姻关系(即通过法院宣判结束婚姻),单方面的当事人仅需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便可前往房产买卖中心进行房地产证更改:
1.完整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具备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书及其可以明确显示结婚以后一同财产的有关证明资料;
3.填写正确的《房子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与房子所有权证(包含房子共有权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离结婚以后房地产过户手续及成本是多少
当申请者全方位筹备完过户所需的各类申请材料后,需遵循以下步骤前往房子管理部门进行离婚房地产过户的繁琐手续:
第一,需要前往当地公证机关办理产权公正事宜(如已有离婚判决书,则不需要额外办理该项业务),同时缴纳产权公正所产生的成本;
第二,需携带有关资料前往买卖中心进行转绘工作(一般可于当日完成);紧接着,向房管局提交免征契税的申请(一般情况下,该项申请会在10个工作日内得到批准);
然后,办理析产登记手续(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并支付相应的登记成本;
最后,领取房地产证。关于离婚房子过户所需的手续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税费部分:
①契税根据房地产价值的2%计算;
②印花税为5元;其他成本部分:
①登记成本为80元;
②买卖手续费根据房地产价值的2%收取;
③工本费为20元。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出售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是国家所有些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在使用协商或者是司法程序解除婚姻关系与处置房地产权属变更等事宜时,双方/单方当事人务必事先筹备以下必须具备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二代身份证件、带有政府部门公章认证的离婚协议文本(须包括明确的婚内一同财产明细内容)、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及其配套附件材料、权威机构颁发的《房子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与原始的房子所有权凭证。若选择通过协商渠道解决问题,可能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明文件;而假如采取司法方法,则需要提交由法院出具的判决书作为依据。随后,请携带上述所有材料前往当地房产买卖管理中心进行相应的房地产证变更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