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居两年自动离婚条件
分居两年是不可以自动离婚的。
需要双方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
具体离婚的条件是分居两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状况下,法院应当准予夫妻双方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分居两年自动解除婚姻是不是属实
在国内,并无规定婚姻关系会因其分居满两年而自动解除。这是由于大家国家并没有所谓的“自动离婚”规范。
然而,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当有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解除婚姻关系时,人民法院第一应进行调解工作。若调解未能成功,并且经查证确实证实了双方因感情不合而分居长达两年以上,那样法院应当依法批准离婚申请。
除此之外,假如当事人可以达成共识离婚,也同样可以达成离婚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