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案件是不是具备再审的可能性
离婚案件是不可以进行再审。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根据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依据国内有关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是不可以申请再审的。这是由于在终审判决准许离结婚以后,当事人又在这期间内第三结婚的可能性,这种再婚行为应当遭到法律的保护。但,对于离婚判决中涉及到的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是允许当事人申请再审的。
2、拥有什么条件才能提起离婚案件的诉讼
起诉离婚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需要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能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譬如他们的子女或者爸爸妈妈不能以我们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需要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可以提起起诉离婚。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与别人同居的;
(2)推行家庭暴力或虐待、丢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3、在国内离婚案件诉讼费由哪个承担
法律快车提醒你,离婚案件审结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哪个负担诉讼成本,协商无果的,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状况而定。当事人依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成本。
《诉讼成本交纳方法》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成本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