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离婚财产能分割吗
通常情况下不可以。根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一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一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一同债务等紧急损害夫妻一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认可支付有关医疗成本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置等事情协商一致的建议。
2、不离婚财产分割有效吗
在未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状况下,对于财产的分配,仍然具备法律效力。
只须关于财产分割的决定,确实反映了夫妻双方的意愿,而且达成的协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那样即便在没正式离婚的状况下,该财产分割也是被认定为生效的。
在离婚之前的阶段中,夫妇双方所作出的任何协议,明确规定或约定了一同财产或单方结婚以前财产的归属权,此项协议也同样有效并对夫妻双方产生约束用途。
婚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在保持婚姻关系期间获得的财产与结婚以前积累的财产到底是各自所有,一同拥有,还是部分归属各自所有,部分由双方共享。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些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一同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
(一)薪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常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
夫妻对一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
(二)一方因遭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一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一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一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结婚以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第三分割夫妻一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