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里,国家对于国内大多数的区域进步是愈加看重和关注了,每个地方的人民政府为了可以促进当地经济进步,拟定了一些政策和计划来推进当地房子拆迁和土地征收工程的推行和拓展,但在房子拆迁工程中,被拆迁人最关心的就是补偿标准的多少了,而补偿标准和被拆迁房子的评估结果也是息息有关的,在实质推行的拆迁工程中,也出现过对评估结果不认可的状况,那样到底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不认可了如何办呢?
依据国内现行的有关于房子评估这个方面的法律法规来看,可以了解的是,法律上规定,假如被拆迁人对于拆迁方请来的评估职员对于被拆迁房子的评测结果不认可,这个状况下,被拆迁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之内,直接向当地政府的有关部门提出复核的申请,然后对于复合的结果有异议,也可以申请当地的专家委员会进行鉴别,然后作出更符合实质的评估结果,这份结果会作为拆迁方拟定补偿标准的衡量原因之一,因此被拆迁人必须要引起注意。
在现实日常,也出现过因为房子评估结果不合理,从而致使补偿的规范不适当的状况,这种行为虽然说是违法的,也会遭到法律的制裁,但被拆迁人也应当有所防范,在自己家里房子马上被拆迁的时候,应当积极用我们的合法权益参与到房子评估的过程之中。
综上所述,可以了解的是,对于房子评估结果不认可,被拆迁人应当使用合法的方法来进行维权,从而争取到我们的合法补偿,也建议被拆迁人准时的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然后在律师的帮助下,适当的运使用方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