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给企业导致重大损害的案例在企业经营中非常容易见到。因为用人单位规范不完善、管理不规范、职员反诈骗意识淡薄等缘由,职员履职时直接或间接给用人单位导致损失。
网友咨询:
职员给单位导致损失,单位能需要赔偿吗?
律师解答: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指挥、安排下正常提供劳动,本人并无违反劳动纪律或工作规则行为的,即便给用人单位导致经济损失,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的员工因实行工作任务导致别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但,为了保障用人单位正常营运管理、引导劳动者在工作中维持小心、勤勉的工作态度,也为了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公平分配责任,假如劳动者对损害的发存活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则用人单位享有追偿的权利。
假如双方在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协议中明确了追偿责任及追偿比率,则可以根据约定履行。假如没约定,双方可以协商具体赔偿比率和金额,达成书面赔偿协议,假如协商不成,公司可将处置决定通报工会,听取工会建议后下发职员。职员不服可走法律渠道,最后由法院依据具体状况依法确定赔偿比率和金额。
律师补充:
劳动者在履职过程中要强化风险意识,严格遵守职位职责履职,在职位职责有明确需要的状况下,严格根据责任需要从事平时工作,在没具体职责需要的一般性工作职位上,亦应小心把握并准时向上级核实。用人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加大对劳动者的培训,提升劳动者意识和应付能力,防止遭受很难挽回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员工因实行工作任务导致别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员工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员工因实行工作任务导致别人损害的,由同意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