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律商网

律商网

律商网 > 律师入门 >

买卖未能完成,中介方是不是收取中介报酬?

www.jinxiuxiu.com 2024-10-15 法律综合

如《房产交易居间协议》拥有了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如房价款、支付方法、支付期限、过户时间、交房时间、违约责任等,视为中介方已促成交易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中介方有权需要各方支付佣金。但,交易合同的成立不代表买卖肯定可以完成,中介机构全方位规范履行居间义务也是其获得佣金的必要条件,故对于类似纠纷,应全方位审察合同未能履行的责任与中介方在此过程中是不是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法律规定和行业规范全方位履行了居间义务,以此作为中介机构是不是应获得佣金的衡量标准。北京艾朗律师服务团队的姜律师说:假如中介机构已经全方位履行了居间义务,促成双方签订交易合同,此后的履行并不是中介机构的责任,那样委托人不可以以合同未履行为由拒付中介报酬。相反,假如产权没办法过户是因为中介机构是什么原因,如未能如实告知房子的有关事宜、未能告知有关法规政策,那样即使双方交易合同成立,也不可以视为居间成功,中介机构无权获得报酬。

Tags: 证券法 期货 期货交易

猜你喜欢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