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全国人民齐心协力一同与之抗衡,每个省市区域也公布了相应的防控手段,为帮助企业积极应付疫情防控各地也下发不一样的举措,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平稳有序。那样浙江疫情期间复工需要有哪些呢?
2月3日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公告全文如下。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对响应安排及我省《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公告》需要,现就我省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总体需要和基本原则
1.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紧指示精神,全方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需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目前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把握“四对关系”,聚焦“五个愈加”,落实“十个最严”手段,根据回来前有筹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规范等“三个有”和“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的需要,坚持“有序放开受控”,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2、严格企业复工管理
2.全省行政地区内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及有关原辅材料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提供、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与其他涉及要紧国计民生的有关企业(具体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要确保2月3日起正常开工开始营业,同时周密做好复工职员的疫情防控工作。连续生产的企业要确保稳定生产。
3.除第二条所涉企业外,全省行政地区内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未经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核准赞同,一律不能擅自复工。
4.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需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策略,包含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规范、平时管控、后勤保障、应对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企业复工前,须将疫情防控工作策略、复工生产策略和承诺书等有关材料报所在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转报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方可启动复工。要严格推行企业向属地承诺、职员向企业承诺规范,切实加大风险管控。
5.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各县(市、区)要根据“要紧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优先的原则,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职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施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当地职员占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各县(市、区)要打造复工企业清单规范,并做好有关核准工作。复工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预防因赶工、抢工致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严格企业疫情防控
6.企业要根据我省《关于印发返岗返工返学职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建议的公告》(省疫情防控办[2020]7号)的需要,认真加大返岗返工职员健康监测工作。要提前学会返岗返工职员信息,打造“一人一档”,知道其返浙时间和交通方法,合理安排职员返程,倡导自驾返回,鼓励企业包车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职工。要打造主动健康申报规范,返岗返工职员返浙前需填写健康申报表,内容包含前14天本人外出状况、与患者接触状况等时尚病学史及本人与同住职员身体健康情况。对疫情紧急区域籍职员,需要做好劝返工作,对于未购票的要劝阻,已购票的督促其退票。14天内有时尚病学史的返岗返工职员,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就地隔离,用救护车送当地发热点诊就医排查;对有时尚病学史、无症状者,公告其现住地基层政府,对其推行不少于14天的医学察看。无时尚病学史、无有关症状者可正常安排工作。
7.企业复工前需依据卫健部门的需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职员、设立企业测温点或临时隔离室,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要打造全员健康监测规范,应对响应期间每天上午(必要时增加中午一次),在职员进入工作场合时对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工作场合。要落实好常常性的传染病预防手段,拓展传染病防治常识健康教育。要加大职工饭店卫生管理,加大餐厅的通风和预防性消毒,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尽可能防止职员集体用餐,可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相隔1米以上、送快餐到各单位等方法降低职员聚集。要确保工作环境清洗卫生,注意通风换气,维持室内空气流通,用空调的单位要按期清洗空调,并中止用中央空调,按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主张职员培养勤洗手的习惯。
8.企业要打造疫情防控应对预案,工作场合发现疑似病人后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准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置,并帮助拓展有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其密切接触者需要同意14天的隔离医学察看。
9.用工不够的企业要有计划地与输出地交流,原则上应采取线上招聘方法,保障工人准时到岗。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不能到疫情紧急区域拓展招聘活动,不能从疫情紧急区域新招聘职员,不能安排职员到疫情紧急区域出差。企业对拟新聘用职员,要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状况并做好登记体检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状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10.企业需要打造自控机制,要成立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组,每天对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落实信息报送机制,天天按时如实向属地政府报送有关状况。
11.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妥善处置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手段不可以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能随便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能退回劳务派遣用工。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互联网等灵活方法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拥有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采取调休、错时、弹性等方法拓展工作。
4、严格疫情防控责任
12.根据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哪个用工、哪个管理、哪个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对当地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和企业要坚持稳控当头,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13.各县(市、区)须加大属地内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成立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常识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拟定“一企一策”策略,将各级工作部署需要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每家企业将各项工作手段落到实处。
14.对于未拟定防疫工作策略、未拓展开工前职员排查、未组织消毒安全检查企业、未经审核报备企业,严禁复工生产。对不认真拓展防疫工作而导致疫情扩散的企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15.各县(市、区)须确保职员到位、排查到位,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畅通,实行有力,对疫情防控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5、其他事情
16.经信、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不能需要职员到医院开具健康证明。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要做好复工企业的防疫物资协调保障工作。人社部门要密切关注复工企业的用工状况,协调解决缺工问题。卫生健康、公安、经信、商务、交通等部门间要强化信息共享,全方位学会职员流动情况和健康信息。
17.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依据本公告,结合当地区实质状况,制定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具体推行策略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复工有序安全。
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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