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离婚转移财产
离婚期间财产转移,指一方在法律程序中,为降低经济损失,非法擅自转移、藏匿、销售或毁坏共有财产,降低一同财产总额,使他们在财产分割中被动。如私转存款至别人账户,擅售共有房地产,紧急侵害他们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一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一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一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结婚以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第三分割夫妻一同财产。
2、什么是婚内财产隐匿及避免
婚内财产隐匿及避免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一同财产,或者通过不真实债务等方法将夫妻一同财产非法转移至自己名下或别人名下,以达到侵占、降低他们应得财产份额的行为。
这种行为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夫妻一同财产制的规定,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发现此类状况后,可通过采集证据,如银行流水、转账记录、房地产登记等,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对隐匿或避免的财产进行重新分割。法院在审理时,会依据具体状况,依法判决对隐匿或避免财产的一方少分或不分,并需要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离婚时怎么样认定财产转移行为
离婚时认定财产转移行为,需从多方面考量。通常来讲,若一方在离结婚以前故意将财产变卖、赠与别人或恶意隐匿财产等,可认定为财产转移行为。比如,将大额存款在短期内取出并取现后不知去向,或在未告知另一方的状况下将房地产过户给亲友等。同时,若转移财产的行为致使另一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遭受损失,且该行为没办法合理讲解,一般会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但应该注意,需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类行为的存在,如转账记录、赠与协议、房地产过户流程等。若发现他们有财产转移嫌疑,应准时采集证据,并在离婚诉讼中提出,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离婚转移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离婚时,通过各种不正当方法,将本应是夫妻一同财产的部分或全部,私自转移、隐匿、变卖、毁损等,以达到降低夫妻一同财产的份额,从而使他们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处于不利地位的行为。比如,一方故意将银行存款转移至别人账户、私自供应夫妻共有些房地产等。这种行为紧急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