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房贷的房地产离婚如何处置
离婚时涉房贷房地产处置,双方能协商按协商,如一方获房担贷并补偿另一方。协商不成,法院依经济实力、房子贡献、子女抚养等评估裁决,判房给一方,其担贷并给另一方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些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有房贷的房地产继承时如何分配
有房贷的房地产继承时,一般先由继承人清偿房贷债务,然后再进行分配。若房地产价值足以清偿房贷,各继承人按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等方法确定的份额进行分配。若房地产价值不足以清偿房贷,在清偿债务后剩余部分再按份额分配。
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爸爸妈妈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平均分配。遗嘱继承则按遗嘱确定的分配方法进行。
应该注意,在办理房地产继承手续前,应先确定房地产的归属和继承人范围,防止后续出现纠纷。同时,要准时公告银行,知道银行对房贷债务继承的有关需要和程序。若各方对房地产继承分配存在争议,可通过诉讼等法律渠道解决。
3、有房贷的房地产离结婚以后归属怎么样确定
离婚时房贷房地产的归属一般依据以下原则确定:若该房地产是结婚以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结婚以后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为夫妻一同财产,离婚时房地产归登记方,未还贷部分由其继续偿还,同时对另一方补偿已还贷款及增值部分;若房地产是结婚以后购买,无论登记在哪个名下,一般视为夫妻一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归属,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一般会考虑照顾抚养子女一方、无过错方等原因。同时,未还清的房贷也由获得房地产一方继续偿还,未获得房地产一方可就自己应得部分进行补偿。总之,具体归属需综合多方面原因考量。
对于有房贷的房地产在离婚时的处置,一般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假如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根据协商的策略进行处置。譬如一方获得房地产并继续偿还房贷,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假如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经济情况、对房子的贡献大小、子女抚养等原因进行判决。一般会判决房子归一方所有,由其继续偿还房贷,并给予另一方相应份额的房子价值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