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依据劳动者本人实质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肯定的医疗假期。请病假原则上没时间长短限制,但超越职员对应的医疗期期限的,是不是批准取决于单位。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病假和医疗期有什么区别如下:1、休息时间不同1、病假:劳动者请病假,应当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需要停工治疗休养的,由执业医师出具病假条,职工持病假条按用人单位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但急诊的,可以就近入院,口头请假,事后即便补办手续。医院开具病假条天数,需要依据病人具体决定,依据所患疾病种类、病情紧急程度及后期疾病进步来决定时间。门诊病人,经执业医师检查后,依据需要休养天数的开具假条,普通门诊医师一般不可以超越7天,主任医师和科主任不可以超越15天。2、医疗期: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依据本人实质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一般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治疗、休养期限。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依据本人实质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质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质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