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怎么样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一需要向法院提交委托授权书,委托别人代为诉讼关系到委托人的切身利益,所以需要要签订书面的委托协议。诉讼代理人并不需要肯定为律师,当事人的亲属也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假如当事人不再需要原来的代理人代为诉讼,应准时公告法院和他们当事人。
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别人代为诉讼,关系到当事人对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处分,与诉讼结果的承担,为防止日后因委托范围和权限不清发生争议,影响判决、裁定和调解的实行,法律需要委托诉讼代理人需要用书面形式,而且要由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以表明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意思表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对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的诉讼活动负责。
2、授权委托书需要记明委托事情和权限。代理规范是国内民事法律规范的一部分,代理分为民事代理和诉讼代理,前者是为了帮助当事人达成民事法律行为,后者是为了帮助当事人达成诉讼法律行为。需要授权委托书记明代理事情,是需要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委托别人做什么?是从事某一民事活动,还是进行诉讼?代理诉讼的标的是什么?诉讼代理人是代理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从事的代理行为,应当由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承担,超越代理权的行为,是无权代理,后果应当由代理人自负。因此,委托代理人需要写明代理权限,是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提供证据、陈述事实、进行辩论、申请诉讼保全和证据保全、请求调解、提出反诉、上诉、申请实行,还是仅就其中一项或者几项授权代理。假如授权委托书没特别注明代理权限,只写“委托×××代理诉讼”,视为代理人有权为所有处分实体权利外的诉讼行为。
3、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舍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需要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上述诉讼行为,涉及实体权利的处分,因此,当事人、法定代理人需要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注明,没注明的,委托代理人的行为没办法律效力,人民法院不予承认,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也可以不同意。
4、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公告他们当事人。委托代理权限的变更,指委托代理权成立后,遇见肯定状况,当事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与委托代理人协商扩大或者缩小代理权的范围。解除委托,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不再要原来委托的人代为诉讼行为了。变更和解除委托都涉及到代理人诉讼行为的效力,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诉讼正常进行,当事人或者法定代理人需要将变更或者解除代理权限的状况公告人民法院和他们当事人,假如没公告,委托代理人根据原来的代理权限所为的行为,委托人应当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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