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安带走37天后,就必然会放出来吗?
受害人报案将来。公安机关经过前期调查。抓获犯罪嫌疑人。从抓获犯罪嫌疑人那天起算37天,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
在此期限内,假如人民检察院犯罪嫌疑人做出了逮捕的决定。那样。犯罪嫌疑人将会被继续关押。直到法院判决。
但,假如人民检察院做出了不逮捕的决定。那样就能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因此。家属要抓住这最长37天的时间。委托刑事律师。尽可能争取向检察院办理,做出不逮捕的手续。我是刑事律师。
被逮捕后,还有机会取保候审吗?
大家说。争取取保候审的黄金期限。是被刑事拘留后的37天之内。但。37天将来。被逮捕了。还有机会。办理取保候审吗?
其实还是有机会的,只不过。这种机会。相比较于37天以内。去争取取保候审困难程度要大。
由于。做出逮捕决定和做出不逮捕决定的经办检察官是同一个人。那样之前做出了逮捕的决定,之后。为何要去做出不能不决定呢。那样就需要一个非常充分的原因。假如没这个理由。那样就几乎没机会办理取保候审了。我是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