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事故不可以通过交警的调解解决
《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状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当事人不认可调解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1、一般假如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双方应当在现场等待交警的到来,与公告保险公司等等交警会到现场对于状况进行勘察,在勘察之后要对于整个的过程有一个相对比较公正的认定,与对于双方责任有一个初步的划分。
2、在这个过程当中,假如情节比较轻微,并没对于双方有着太大损害的话,就能在交警的帮助之下来进行协商解决,也就是和解,那样此时交警在这个过程当中起到的就是调解有哪些用途。
3、交警这个用途是比较重点的,由于假如可以在现场调节解决的话,就没必要闹到法院上去,这对于人民法院的工作量和工作效率都是一个很大的缓解。交警的责任也会降低不少,所以通常情况下,交警都会选择在现场进行调解,但总会有一些状况是交警没方法进行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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