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去
离婚登记时,双方当事人需要筹备的材料包含身份证,户口本与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等。
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需提供各自的户口证明,这是确认双方身份和户籍信息的基础材料。
2.居民身份证也是必不可少的,它是证明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3.离婚协议书也是重点材料之一,它应详细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与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置等事情协商一致的建议。
4.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也是申请离婚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它们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律文件。
5.除去上述基本材料外,依据具体状况,还可能需要筹备其他有关材料,如最近免冠照片等。
2、特殊身份离婚登记额外材料
对于具备特殊身份的离婚申请人,如现役军人和港澳同胞,还需要提交额外的材料:
1.若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除去上述基本材料外,还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赞同决定和介绍信。
2.对于港澳同胞,假如他们在中国大陆办理离婚登记,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
3、离婚登记材料的筹备步骤
法律快车提示离婚登记材料的筹备步骤相对明确,需要双方当事人根据以下步骤进行:
1.双方当事人应采集并筹备好上述提到的所有必要材料,包含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等。
2.双方当事人应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婚申请书,并同时提交筹备好的所有材料。
3.在递交申请时,双方当事人应如实陈述离婚意愿和离婚协议的内容,并同意婚姻登记机关的审察和询问。
4.假如婚姻登记机关觉得双方当事人符合离婚条件,且离婚协议内容合法、真实,他们将在冷静期后颁发离婚证书,宣告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5.在领取离婚证书后,双方当事人应妥善保管好有关证件和材料,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