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年费的专利权终止还能不能恢复
未交年费的专利权终止后是可以恢复的。专利未缴年费致使终止失效的状况,并不意味着专利权永久丧失。
1.依据有关规定,若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正当理由耽误了交费期限,专利权人有权请求恢复其权利。
2.具体而言,若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使未按时交费,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专利权人可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权利。
3.若因正当理由耽误期限,专利权人则可在收到专利局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提出恢复权利的请求。
因此,未交年费的专利权终止后,在符合上述条件下,是可以申请恢复的。
2、怎么样办理专利权利恢复手续
找法网提醒,办理专利权利恢复手续需要遵循肯定的步骤。
1.专利权人需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附具致使权利丧失事由的有关证明。这类证明文件应详细讲解耽误期限的具体缘由,与为什么该缘由构成不可抗拒的事由或正当理由。
2.专利权人还需缴纳恢复费,以完成恢复权利的申请步骤。值得注意的是,若未按期缴纳保持费或年费,专利权人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
因此,在办理权利恢复手续时,专利权人应确保所提供的证明文件充分、有效,以支持其恢复权利的请求。
专利权终止有什么情形
专利权终止的情形主要包含两种:一是没根据规定缴纳年费;二是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舍弃其专利权。
1.依据《专利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若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将致使专利权终止。具体而言,若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将登记和公告该专利权的终止。
2.若专利权人主动以书面声明舍弃其专利权,同样会致使专利权的终止。
这两种情形下的专利权终止,均意味着专利权人不再享有该专利的独占权,该专利将进入公有范围,供社会公众自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