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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之债是什么

www.aizhizhuang.com 2025-04-10 债权债务

法定之债是什么

法定之债,因不法侵犯别人人身或财产权利并致损害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构成的债,为侵权行为之债,它是一种法定侵权,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予以规定的债。根据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不是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债可以分为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侵权行为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均属法定之债。

有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与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概念务人为或者不为肯定行为的权利。

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防止别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别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成本;管理人因管理事务遭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合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法律依据获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获得的利益,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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