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涉及婚姻效力的法律适用
一个婚姻需要符合肯定的条件才是合法有效的婚姻,依据《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使用方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结婚的条件分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涉外婚姻的实质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一同常常居所地法律;没一同常常居所地的,适用一同国籍国法律;没一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常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使用方法》没使用民法通则建议188条“认定其婚姻是不是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的规定,而是使用了混合规范,以当事人居所地法和本国法为主,以婚姻缔结地为补充。而涉外婚姻的形式要件,即结婚手续,只须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常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2. 涉及夫妻人身关系的法律适用
夫妻人身关系包含夫妻名字权,夫妻人身自由权,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同居义务,相互帮助义务,家庭事务管理,平时家事代理等,适用一同常常居所地法律;没一同常常居所地的,适用一同国籍国法律。
3.涉及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
夫妻财产关系包含夫妻财产所有权,夫妻财产处分权,夫妻债务等,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常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选择的,适用一同常常居所地法律;没一同常常居所地的,适用一同国籍国法律。
4.涉及爸爸妈妈子女性身、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
爸爸妈妈子女性身、财产关系适用一同常常居所地法律;没一同常常居所地的,适用一方当事人常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益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
5. 涉及协议离婚的法律适用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常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选择的,适用一同常常居所地法律;没一同常常居所地的,适用一同国籍国法律;没一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6. 涉及诉讼离婚时的法律适用
诉讼离婚,适使用方法院地法律。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