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赠与的财产能否撤销
离婚协议中赠与的财产是不是能撤销,主要取决于赠与行为的性质和具体状况。大家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约一般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等内容不可分割,具备人身倚赖性。这意味着这类条约是离婚协议的一部分,不应单独视为独立的赠与合同。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任意撤销赠与。然而,在离婚协议中,假如赠与已经完成了产权过户流程或实质出货,那样这种赠与行为就不再是可撤销的范畴。
最高法院的判例也表明,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的房地产赠与,一旦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这种赠与就不可以随便撤销。
假如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行为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能有权请求撤销或变更有关条约。
离婚协议中赠与的财产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撤销,但这一般需要满足赠与尚没有完成产权过户流程或存在法律上允许撤销的情形。假如赠与已经完成了所有法律程序并且没违法或不公正的状况,通常来讲是不允许撤销的。因此,每一个案件都需要具体剖析其事实和法律依据来确定能否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