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如何过户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过户,第一需要完成一系列法定程序,具体来讲:
1.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房子产权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一步是确认产权人的法律状况,为后续手续提供法律依据。
2.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监护人的指定是为了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房地产过户过程的顺利进行。
3.监护人作为产权人的法定代理人,需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买卖过户流程。在此过程中,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房产登记机关会依据具体状况,需要监护人提供为产权人利益而供应房地产的证明文件或作出必要的承诺,以确保买卖合法、公正。
2、容易见到房地产纠纷及处置方法
法律快车提醒,在处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地产时,容易见到的纠纷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1.监护人滥用权利卖房:监护人若没办法证明其供应被监护人房地产具备正当理由,则是滥用对被监护人财产的处分权,应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别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根据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法计算。
2.夫妻一方擅自卖掉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共有一处房地产,其中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另一方为法定监护人也无权擅自卖掉二人共有房地产。买方如不是“善意”获得的话,该房地产合同一般被觉得无效。
3.监护人自作倡导舍弃继承:被监护人虽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仍享有继承权。法定监护人一般不可以代理被监护人舍弃继承权,由于这明显损害到了被监护人的利益,这种代理行为会被觉得无效。
在处置这类房地产纠纷时,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质状况,公正、合理地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应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