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辞退职员补偿金怎么样计算
被公司辞退时,职员的补偿金计算主要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具体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的规范向劳动者支付。
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
对于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需向其支付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称的“月薪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资。
2.假如劳动者的月薪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那样: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规范将按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低于十二年。
这一规定确保了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既公平又合理。
2、什么情形下公司可辞退职员
公司可以辞退职员的情形主要分为两类:
1.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紧急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规范;
紧急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导致重大损害;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类情形下,用人单位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公告或支付经济补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公告职员本人:
职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可以从事原工作也不可以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职员不可以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职位,仍不可以胜任工作;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没办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可以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共识。
在这类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提前公告职员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公告职员的,则应当支付该职员当年一个月月平均薪资的补偿金。
不可以胜任工作被辞怎么样补偿
找法网提醒你,当职员因不可以胜任工作而被辞退时,用人单位需向职员支付经济补偿金。
1.补偿金的计算一般依据职员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资来确定,但最多不会超越一个月的代公告金。
2.对于因不可以胜任工作而被辞退的职员来讲,除去上述的经济补偿金外,若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公告职员解除劳动合同的,则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的代公告金作为补偿。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职员的合法权益,防止因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给职员导致过大的经济重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