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效力待定合同之后也易会产生很多的麻烦,譬如一些人会对于效力待定合同进行追认,并不了解合同效力的问题。面对效力待定合同产生的纠纷,很多人都不了解该如何应付,这个时候要进行处置。
网友咨询:
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是什么样的
律师解答:
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
1、追认的方法。
追认同以使用明示方法亦可使用默示方法。
2、追认的时间。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行为人没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公告的方法作出。
律师补充:
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定情形?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依法不可以独立订立的合同。
2.无权处分人处分别人财产所订立的合同。
3.无权代理人所订立的合同。
4.无权代表人所订立的合同。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代表权限而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事后通过决议对由于无权代表行为订立的合同进行追认的,那样该合同的效力为有效。
《中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推行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商、精神健康情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推行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赞同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公告之日起30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公告的方法作出。
第五百零三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同意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