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推行后,用户需要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综合起来考虑购买,最大目的就是要使自己投的保险,涵盖大多数事故风险。
保险专家表示,交通事故中,受害人需要赔偿的损失,大概超出“交强险”限额,剩余的部分还需要通过由商业三者险来补充。在深圳,假如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将抢救成本、丧葬成本和死亡补偿金等合并计算,总的赔偿数额可高达数十万元,单有“交强险”是远远不够的。
假如买家现在购买的是10万元的商业三责险,以后可以在投保6万元“交强险”的基础之上同时购买5万元的商业三责险,两相累加便可满足现在保障需要。但如此或许会在不同程度上增加部分用户的保费负担,特别是那些保障需要高于6万元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