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理解外观专利的保护范围?
1. 独特质:外观设计需要是新颖的,即在申请日之前,国内外都没相同的公开出版物或者公开用过的设计。这是判断是不是侵权的重点原因。
2. 工业实用性:该设计需要可以在工业生产中应用,商品可以批量生产,而不止是一个定义或艺术作品。
3. 侵权判断:假如别的人在未经许可的状况下,制造、销售、进口或者用了与已注册外观设计相同或近似的商品,那样就可能构成侵权。
《专利法》第23条、第56条对外观设计专利的授与条件和保护范围有明确规定。其中,第23条需要外观设计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第56条则规定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即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商品的外观设计为准。
简单改变颜色会避开创专利侵权吗?
改变商品的颜色并未必能防止专利侵权。专利保护一般涵盖创造的结构、组成、功能和作用与功效,而不止是外观颜色。假如颜色是商品设计的一部分,并且在原专利中被明确地保护,那样改变颜色可能仍然构成侵权。其次,假如颜色的变化并未触及专利的核心技术和功能,只是装饰性的改变,那样可能不会构成直接侵权这需要具体状况具体剖析,由于涉及到复杂的专利侵权断定原则,如等同原则等。
1. 《中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创造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与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能推行其专利,即不能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商品,或者用其专利办法与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根据该专利办法直接获得的商品。”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权利人倡导的权利内容,根据下列情形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一)权利需要记载的是技术特点的,应当以该技术特点的内容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外观设计专利权,人民法院应当依据商品的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组合,结合专利设计的设计要素、革新点、公众的一般认知等原因,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判断是不是侵权,不只要看颜色变化,还要看这种变化是不是改变了专利的核心技术或设计要素。假如仅仅改变了颜色,但未改变专利的技术策略或设计实质,仍可能构成侵权。建议在实质操作中,最好寻求专业法律建议,进行详细的技术对比。
理解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对于专利权人来讲,能够帮助维护自己权益,预防别人侵权;对于潜在的用法者,可以防止无意中的侵权行为在涉及外观设计的商业活动中,都应充分知道并尊重有关专利权的法律保护。在具体案例中,建议寻求专业法律咨询以获得详细指导。
温馨提示:在日常,学会有关法律常识能够帮助保护我们的权益。遇见法律问题时,欢迎访问大律师网,大家将为你找到经验丰富、善于处置类似案件的当地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