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利,大家总是会提起交通事故诉讼。但在提起诉讼时,需要保存好或者说筹备好什么材料以便作为诉讼证据呢?本文整理了有关法律条文与常识,为你提供关于提起交通事故诉讼需要筹备什么材料的参考。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证据材料,主要包含:
①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②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③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④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⑤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⑥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与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⑦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依据案件具体状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3、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4、如委托律师代理,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签署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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