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和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置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处置的需要。那样,在向法院刑事申诉时,需要注意什么法律问题?即什么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刑事申诉,在哪段时间内进行申诉,递交什么材料等等。本文整理了有关法律条文与常识,为你提供关于此类问题的参考。
1、什么人可以提出申诉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申诉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2、提出申诉应在什么时间范围内
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实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越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原审被告人在刑罚实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3、申诉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
4、对刑事案件申诉有无次数限制
1、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
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根据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第三提出申诉的,假如没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根据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保持原判的刑事案件,当事人第三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对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刑事案件,申诉人仍不服又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申诉人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仅就民事部分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是不是受理
申诉人有证据证明民事部分明显失当且原审被告人有赔偿能力的,人民法院应予申诉立案。此外,一般不予申诉立案。
6、申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是不是停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实行
申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不停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实行。
7、申诉应提交什么材料
对刑事案件申诉,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状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
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公告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8、经人民法院审察,觉得原刑事判决、裁定正确的申诉案件怎么样处置
经人民法院审察,觉得原刑事判决、裁定正确的申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说服申诉人服判息诉。如坚持无理申诉的,可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予以驳回。
9、刑事案件申诉立案与再审立案是不是相同
申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刑式案件进行申诉立案。申诉立案的刑事案件只有经审察后,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之一的,案件才能进入再审程序,予以再审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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