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除去怎么样分割财产的以外,最大争议的就是怎么样争取子女抚养权。双方常常互不让步,特别是涉外婚姻,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愈加很难处置,但若是在中国这边起诉判断的话也是根据有关的程序处置。
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审理孩子抚养权方面,倾向保护妇女的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处置。
在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问题上,具体体目前:
1、和外国人离结婚以后孩子归哪个和外国人离结婚以后孩子归哪个?涉外离结婚以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适用国内法律,根据国内婚姻法有关规定的精神,从切实保护子女权益,有益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结合双方的具体状况进行处置。处置时,对有辨别能力的子女,要事先征求并尊重其本人愿随父或母生活的建议。另外,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妈妈生活为原则。
2、孩子抚养权问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这就是说,在涉及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方面,假如双方不可以救孩子抚养权达成一致,国内一方爸爸妈妈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作出判决。
3、孩子抚养权问题倾向于保护妇女的权益和无过错方涉外诉讼离婚纠纷案件与咨询离婚案件中,涉及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特别是10周岁以下的子女。
假如在涉外离婚中一方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话,就需要知道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考虑什么原因,假如父方和母方均需要随其生活,人民法院审理是如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缘由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或其他紧急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适合与子女一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需要子女与其一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一同生活多年,且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需要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无论是国内婚姻还是涉外婚姻关于孩子抚养权能否获得,重点在于能否学会有关有益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证据,不了解怎么样处置该类事情的当事人,最好有个涉外离婚专业的律师介入,如有需要可以右上角点击“找个律师”按钮,找一个适合的律师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