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死后子孙为争夺财产会闹得头破血流,有的老生活前会先立好遗嘱,由于不了解法律上的需要,所以写作时会根据我们的形式,于是便有手写的遗嘱没“遗嘱”二字。一旦有继承人提出异议,那样或许会直接影响法律效力。
事实上,自己手写的遗嘱即为法律意义上的自书遗嘱,对于自书遗嘱,法律上需要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那样便不影响法律效力。
不过,订立自书遗书时要符合以下的需要:
1、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要注明年、月、日。
所以,满足以上需要的,那样这份遗嘱即便没“遗嘱”二字,也会被认定为自书遗嘱,并产生法律效力。
另外,对于手写的遗嘱,最好是经由遗嘱人手写,不然别的人,譬如其他未得到财产的继承人,可以提出相反证据反驳,假如没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的话,将会致使自书遗嘱被认定为无效。所以,根据自书遗嘱的需要,其实缺一不可,不然将直接影响效力,别的人可以提相反证据推翻遗嘱。
最后,其实为便捷省事,目前很多人立遗嘱时都会自己手写,并且假如没意识到的话,可能就不会带上“遗嘱”二字,所以或许会产生争议,假如涉及的财产较多,争议较大,建议可以在必要时去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并且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