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不少人犯罪嫌疑人或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一般都会依据主观愿望需要辩护律师进行无罪辩护,但辩护律师一般都不会同意无罪辩护的倡导,倾向于做罪轻的辩护。由于能否进行无罪辩护,是要依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现有些证据资料来决定,况且现阶段刑事案件中,做无罪辩护的胜诉率极低。
辩护律师享有独立辩护权
在中国辩护律师享有独立的辩护权,可以依法独立进行辩护。律师作为专业法律人士,其责任是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建议,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原则上律师辩护权利,是不受当事人、检察院、法院等别的人干扰的,只遭到案件事实和有关法律的影响。
因此,当事人需要提出进行无罪辩护的时候,原则上律师是有权依据案件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进行罪轻辩护的。
当事人需要做无罪辩护时,辩护律师不应该做罪轻辩护
尽管律师拥有独立辩护权,但辩护律师不是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的约束,不是想如何辩护就能如何辩护的。辩护律师遭到当事人的委托,就是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若当事人认定自己无罪,律师绝对不应该做有罪的罪轻辩护,这绝对不是律师辩护权独立性应有内涵。在被告人不认罪的状况下,律师做有罪(罪轻)辩护,无异于充当了第二“公诉人”,已经擅自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事实的审判,这与辩护人的职责是相背而行的。
当辩护律师与当事人的建议出现冲突时,双方可以进行协商交流,而不是擅自进行罪轻辩护。假如双方确实没办法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建议的,律师就应该退出辩护,或者当事人解除与辩护律师的委托辩护关系,从新找一位刑事辩护律师。
如果出现当事人与辩护律师建议不同,又未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对当事人而言,最妥当的就是重新委托一名刑事辩护律师,由新的刑事辩护律师进行法院庭审活动。当然了,大家期望这是当事人,全方位听取上一位刑事辩护律师专业的辩护建议后,经过慎重考虑才做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