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律商网

律商网

律商网 > 律师入门 >

挂名股东与实质出资人的股权怎么样确认?

www.wanyuit.com 2024-06-17 法律综合

公司股东中存在挂名股东与实质出资人的情形,并不少见,通常情况下,都能相安无事各司其职,但当实质出资人想转为显名股东,或出现挂名股东擅自质押出售股权等状况时,就会极易发生股权归属纠纷,需要在挂名股东与实质出资人之间确定哪个拥有公司股权。

现在,在司法实践中,实质出资人要确认股权的,一般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实质出资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质出资或认缴出资。公司股权的确认,不可以简单机械地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质出资人的权益,通常来讲,哪个实质出资,哪个就拥有最后的股权。

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质出资人出资。《公司法讲解三》规定,隐名股东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赞同,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换句话说,其他股东明知实质出资人存在的,也就是默认可意实质出资人持有股权,故应该认定实质出资人持有股权。

3、公司一直认同其以实质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这是实质出资人确认股权的实质性条件。

4、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挂名股东与实质出资人之间确定股权后,实质出资人不肯定就能成为公司股东的,依据《公司法讲解三》规定,还需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赞同才行,不然实质出资然只能确认拥有股权及相应的收益,不是当然就能成功公司股东的。

当然了,在实践中,影响股权确认的原因不少的,不管对挂名股东还是实质出资人,实质状况不同,得出的结果甚至是完全不同的。假如有此需要的,建议先向专业公司法律师咨询后,妥善处置,防止讼累。

Tags: 中小企业 我是股东 股权确认

猜你喜欢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