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管违法开除职员、擅自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等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势必会致使纠纷,这个时候假如协商不成,该起诉哪个来维护我们的权益呢?通常情况下,公司高管通过公司违法行为损害你利益的,你可以参考实质状况,选择起诉公司或选择起诉公司高管本人,状况不同,起诉对象也不同。
在实践中,由公司高管违法行为损害第三人利益的状况,一般可以分为两种:
1、以公司名义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当公司高管违法行为是通过公司名义推行的,如高管违法开除职员、高管侵吞公司资产致使公司无力发放货款等,这个时候公司重大违法行为侵害了你的利益,那样基于合同的相对性,你只能起诉公司,就其利益损失需要公司赔偿,而不可以直接需要有责任的公司高管直接赔偿。
当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公司可以参考《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向公司高管进行追偿。
2、公司高管损害第三人利益的私人行为。如公司高管殴打职员的,职员不可以起诉公司,只能报警或起诉公司高管,向其进行追责,由于高管这种违法私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公司不需要担责。
当然了,这只不过一种简单暴力的划分方法,不肯定很准确,特别是实质状况很复杂,公私夹杂,且受影响的原因不少,总是不是简简单单就能分处哪个是哪个非的,需要经过专业剖析处置。
对受害者而言,如果不可以确定该向哪个追责,该如何追责的,建议最妥当的就是准时向专业公司法律师需要帮助,妥善处置有关事宜,有需要的,可点击“找个律师”向专业律师进行在线咨询,依据实质状况的,确定最妥善的处置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