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债权人而言,当公司资不抵债,无力还款时,要想尽量挽回损失的,举证证明债务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从而需要股东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是一条可选的方法。但证明债务公司财产混同并不是易事,必要时最好咨询律师,尽量采集到有关的证据资料。
现在在法律上,对什么是公司财产混同没明确规定,因此,要采集什么证据证明债务公司财产混同,不是易事。
公司财产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经营场合、主要办公和生产设施确与财务的混同三个方面。因为公司经营场合是固定的,因而认定公司场合和办公生产设施混同相对容易一些。但,要对公司财务是不是混同进行举证,总是很不简单,由于第三人一般非常难获得公司财务资料。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采集证据资料,证明公司财务混同:
1、采集债务企业的买卖的发票、单证。因为公司与股东财务公章在用过程中常常混同,或者习惯性地与订立合同主体存在矛盾等,那样大家就能对这类存在矛盾的票据、单证等资料比较剖析得出公司财务混同的结论
2、通过法院对工商税务等其他国家机关学会的财产资料进行调查取证,法院依据案情的需要也可以需要存在混同嫌疑的公司提供有关财产资料。
3、通过互联网等其他各种途径采集可能与涉嫌人格混同的公司有关的互联网文献、司法机关查处记录等可能对证明公司法每人格混同有关的证据资料。
当然了,这对普通人而言,可能会比较困难,如果金额较大、情节紧急的,建议最好委托专业的公司法律师帮助调查取证,积极法院诉讼的方法进行追偿。有需要的,可以点击“找个律师”先向专业公司法律师咨询后,再作决定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