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需要公司回购股权,是公司股东处置股权的一种方法。一般只须满足法定情形的,股东都可以需要公司回购股权,但假如股东与公司协商不成的,股东就能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诉讼强制公司回购股权了。
股东与公司就股权收购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依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存在以下情形的,就能需要公司回购股权
1、依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企业的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请求公司根据适当的价格回收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收益,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收益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出售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现在,实践中需要回购股权较为多见的是第二种情形,由于股东之间总是不满五年就会发生各种矛盾,从而引发其他种类的诉讼的。
2、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请求公司根据适当的价格回收其股权:
(1)降低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需要公司回收其股份的。
如果股东遭遇上述情形的,就能依据自己实质,需要公司回购股权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股东就能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到法院起诉公司了。依据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该注意的是,诉讼回购是在协议回购失败的首要条件下才能提起,协议回购是诉讼回购的前置程序,如果没经过协商直接起诉的,法院一般都不会立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