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购用户具、房子等物品时,时常会出现卖方逾期交货的现象,这个时候该怎么样处置呢?不少买方会选择拒收迟迟出货的物品。只不过卖方逾期交货的时候,买方真的可以拒收货物吗?
卖方逾期交货买方可拒收货物
事实上,卖方逾期交货,就是违约,而买方拒收货物的,就是需要解除交易合同。
因而,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在交易合同中,买方需要履行出货款项的义务,而卖方具备按时交货的义务。假如卖方没按时交货的,即构成违约,买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倡导违约损失赔偿。
也就是说,卖方逾期交货的,买方可以拒收货物,如因此导致损失的,还可以需要赔偿损失。
在实践中,认定卖方逾期交货的办法:
1、合同中有约定交货日期的,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2、合同中没约定具体交货日期的,以合同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的,合理筹备时间为准。卖方在约定好的筹备时间后仍然没交货的,视为逾期交货。
买方想解除合同的(拒收货物的),需告诉卖方,并倡导损失赔偿
只不过日常常常会出现,在买方提出解除合同后,卖方并不认可,致使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可以协商一致。这时,买方可以联系当地的工商局、买家协会寻求帮助,或这通过向法院起诉的办法,向法院申请请求解除合同,到退货的目的。
当然了,并不是卖方逾期交货了,买方就肯定能拒收货物的,仍需要结合案件实质状况。如交易合同是怎么样约定,卖方逾期交货是不是导致根本性违约等等。状况不同,结论就会完全不同。
如果交易合同涉及的金额大的,或者状况复杂的,建议先找个合同纠纷方面的律师详细咨询,而不是鲁莽的地等到卖方送货上门时,在拒收货物,那样非常可能自己要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