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但目前很多借款人根本不考虑将来还借不借得到钱的问题,而是考虑能否彻底躲掉这笔债务,到了该还款的期限,就跟出借人玩起了全国或是全世界的“躲猫猫”游戏。该还钱的时候借款人失踪了,出借人除去自认遇人不淑,看走了眼倒霉,接着也只能根据法律程序维权。问题是,即便要对簿公堂,找不着他们人,担忧法院根本不可以立案。
按规定去法院起诉第一要满足下面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借款人失踪了没关系,只须你可以确定上面起诉的基本信息,就能依法去法院起诉他们需要还钱。
借款人失踪出借人就按下面步骤去法院起诉:
1、确定诉讼时效
具体来讲,在借款纠纷中,你去法院起诉时,第一要确定是在诉讼时效内。
国内法律明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确定诉讼法院
确定了诉讼时效还在两年期限内之后,可直接向借款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提起诉讼,出借人要向法院提供借款凭证、借款人的联系方法、住所等信息,法院依据出借人所提供的信息联系借款人。
3、法院通知传唤
起诉时带上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借款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使用通知送达的形式传唤借款人应诉。
4、法院审理判决
在法院的通知期届满后,借款人不出来应诉时,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出借人胜诉的,即便借款每人下落不明,但出借人申请实行时,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子或财产的方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最后,其达成在不少借钱的人,在借钱之后发现自己根本还不了,就想着一走了之可以一笔勾销,但出借人并不会一笔勾销。建议如果出借人如果发现借款人有跑路等状况的,必须要准时去法院起诉,假如他们还有银行卡用的,那样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此就可以尽可能保证有钱拿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