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感情破裂离婚起诉书如何写
离婚起诉状应当依据双方的实质状况书写。
诉讼请求应按如下内容写:
1、请求与被告离婚,结婚以前财产归个人,结婚以后财产平分;
2、婚生男、女生随原、被告生活,原、被告承担扶养费;
3、诉讼成本有被告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感情破裂离婚家产如何去分
在进行离婚事情过程中,关于夫妻共有些财产问题,双方可先行协商自行处置;
若双方没办法达成协议,则将交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情况的实质状况,秉持重视子女利益和假如夫妻已拟定书面规定确定婚姻关系延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均属各自所有,在此基础上,若其中一方因带养子女、照顾长辈与帮助另一方拓展工作等方面付出了超越一般比率的义务,在选择离婚之时,便有权利向他们提出补偿需要,而另一方亦须就此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就离婚事宜而言,假如原本是由夫妻双方一同承担的债务,那样这部分债务应该由全体成员一同负责偿还。
假如在这个阶段出现了一同财产没办法完全清偿债务的状况,或者双方没办法就财产归属作进一步商洽达成共识的话,便需要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最后的裁决。
离婚之际,如实情显示某一方出现了生活困顿的困境,那样另一方理当以其个人不动产权中的一部分对前述一方给予适合的经济援助。
至于具体采取何种方法来达成上述援助手段,双方可以独立协商决定;
若没办法形成有效协议,则最后依旧需由人民法院做出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些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起诉状应当依据双方的实质状况书写。
诉讼请求应按如下内容写:
1、请求与被告离婚,结婚以前财产归个人,结婚以后财产平分;
2、婚生男、女生随原、被告生活,原、被告承担扶养费;
3、诉讼成本有被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