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效婚姻如何起诉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程序: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与诉讼费还有纠纷的证据。
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譬如财产的证据,孩子抚养的证据;
第四,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假如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无效婚姻如何解除呢
若有婚姻被断定为无效,则可以选择撤销其在婚姻登记机关的备案,抑或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宣告这段婚姻无效。
只须一段婚姻被认定为无效,除非可以通过后期修正补充有关法律原因,不然它从开始就缺少法律约束力,两位当事人自然没办法享有正常夫妻应该拥有的法定权益与义务。
因此,建议毫不犹豫地选择解除这一不合法、不公正的局面。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第一,每位公民无论身份高低,一旦发现任何未经许可的婚姻行为,都拥有行使检举和揭露权,主张社会公义;
第二,假如当事人及其利益有关方觉得我们的婚姻不符合法定程序,他们可向婚姻登记机构或各级法院提交申诉,正式启动宣告婚姻无效的整个步骤;
最后,假如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发现有某段婚姻存在重大缺陷或无效原因,不需要依靠申请人申请,也应积极履行职责,主动介入并解除这一婚姻关系。
当婚姻登记机构和法院认定某段婚姻确实无效后,应立即收回所有伪造、冒用结婚证书的状况,发出声明宣布该婚姻无效,并同时解除双方当事人的同居关系,并对是两人在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的未成年子女做出妥善安排和处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致使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置,不能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爸爸妈妈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程序: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与诉讼费还有纠纷的证据。
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譬如财产的证据,孩子抚养的证据;
第四,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假如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