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外婚姻的法律条件与限制是什么
涉外结婚需要符合的条件是:
1.结婚需要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预;
2.婚龄男不能早于22周岁,女不能早于20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4.男女双方不可以具备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婚龄,男不能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能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需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涉外婚姻公证是什么
涉外婚姻公证是指具备涉姥爷证业务的公证机关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的是不是结婚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对于不在国内境内结婚的人,怎么样在国内证明我们的婚姻关系,这就需要涉外结婚公证。同时,涉外婚姻公证作用与功效主要用包含:遗产分配、房地产交易、离婚等方面,作用与功效非常广泛。
现在需要在国内公证证明的婚姻关系,主如果国内法律所承认的婚姻关系。这类都是经合法手续登记的婚姻,包含国内和海外合法缔结的婚姻。
伴随跨国婚姻与出国留学工作的增多,内地人在香港、澳门、台湾及海外申请登记结婚,领取港、澳、台、海外结婚证的愈加多。因此,港、澳、台、海外结婚证在中国用的机会和频率也愈加多,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机关有关部门(包含法院)都会需要对港、澳、台、海外结婚证进行公证认证,这是因为中国现在没加入海牙公约组织,因此涉外文件在国内用就需要有所在国公证员对其公证,该海外交部认证,经过这个程序,港、澳、台、海外结婚证在国内用才能被认同。
3、怎么样办理涉外婚姻的离婚手续
法律快车提醒你,涉外婚姻办理离婚的手续如下: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携带身份证件、结婚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即可;一方不认可离婚或对财产分割等事情存在争议的,递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明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