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港人涉嫌偷越边境被检方起诉】深圳公安局盐田分局发布通报称,12人涉嫌组织别人偷越边境、偷越边境案件侦查终结,依法移送盐田检察院审察起诉。9月13日,盐田警方发布通报:8月23日,广东海警查获的12名非法越境职员,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犯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手段。据港媒报道,被捕的12人中,包含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港独”组织“香港故事”成员。
网友热评:
1. 抓的好需要要一网打尽,决不姑息手软。支持严惩重判!
2. 这个真可以有,起到杀鸡儆猴有哪些用途!
3. 看来12个偷渡的,老老实实交代了偷渡状况。
4. 还想回港吗?自己送上门来,抓的好,严惩不贷算账的时候到了。
5. 对这类港独分子需要严惩,给他些深刻的教训,让他们永远记住所犯过的罪行,是要付出同等的代价的。
今日学法:
(一)判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组织别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最重要分子;
2、多次组织别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别人偷越国(边)境非常多人的;
3、导致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4、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每人身自由的;
5、以暴力、威胁办法抗拒检查的;
6、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7、有其他特别紧急情节的。
犯组织别人偷越国(边)境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职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根据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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