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恶意逃避债务罪有什么
尽管在中国的现行法律体系中,“恶意逃避债务罪”这一法定罪名尚未被明确写入任何一部正式法律构筑之中,然而,若要探讨这一问题,大家仍可参照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即所谓的“拒不实行判决、裁定罪”。在实践中,如债务责任人明知有能力履行法规或司法文书所确认的债务责任,却采取各种方法有意逃避,且此种行为对债权人导致了重大损失,那样,这样的情况便可能被视为构成“恶意逃避债务罪”。
然而,具体的案件剖析与判断,还需结合实质状况中的具体事实与有关证据进行深入研究与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紧急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2、恶意逃避债务的离婚协议如何认定
根据大家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这方面的有关条约规定来看,若其目的只是为了避免或逃脱债务而打造的离婚协议并不可以具备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成效。
在这样的情况下,给那些债权人带来损害的状况发生将来,有关的债权大家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如此一种行为。
即使这样,即使是此背景下债务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以便于防止承当一同债务的责任,在此过程中仍旧没办法得到法律规范的认同和支持。
在大部分状况下,责任仍需要由夫妻双方一同履行和承担。《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拥有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3、恶意逃避债务的几种情形
针对恶意避免债务的行为,一般情况有以下几种:第一是藏匿和转移财产,如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汽车等要紧资产不经过正当程序私自转交给别的人。第二,免费或是以低于市场公允价值的方法处置财产,从而致使本来可以偿还的债务没办法得到偿还。再者就是虚构债务,通过虚构不真实的欠条或者借款合同来使原本可以用来偿还债务的财产被侵蚀。还有就是主动舍弃债务的权利,当其他人欠你的钱已经到了还款期限时,你却选择不去追讨。除此之外,故意销毁或者篡改财务账簿、凭证等资料,以此来阻止债权人获悉他们的真实财产情况。最后,抽逃出资也是一种容易见到的方法,即在公司创建之后,将我们的投资资金撤出,使得企业的偿债能力降低。在法律层面上,对于这类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债权人有权通过法律渠道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并追究债务人的有关责任。
中国法律虽未明确“恶意逃避债务罪”,但可参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实行判决、裁定罪”。若债务人有能力却故意逃避债务,给债权人导致重大损失,或构成“恶意逃避债务”。